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 2024-07-0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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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数字〔2024〕A类 同意公开

  黄文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减少基层政务APP安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基层政务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基层政务APP安装的建议》(第199号)收悉。针对您的意见和建议,我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和讨论,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基层要求注册各类APP多且功能重复性较多”的问题,近几年,信息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政务APP作为政府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很大程度上为办事群众提供了便利。但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各类APP安装可能给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带来不便。2023年,为规范我县政务APP管理,我局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政务APP情况摸底的通知》(岳行审发〔2023〕12号)文件精神,对全县70余家部门单位政务APP开展了全面摸底和集中清理,经汇总整理,县本级在用政务APP共6个,已取消1个(平江政务APP)。其余政务APP均由省级主管部门开发,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整合各业务线政务APP,将相关功能和服务逐步整合接入“湘易办”。2024年,为进一步预防“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的通知》(平网信办发〔2024〕1号)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整治政务APP、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等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存在的强制下载安装、重复索取数据、随意摊派任务、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

  您在建议中提到“以APP运行数据考核干部工作”的问题,2023年,我省发布的《湖南省深化整治“文山会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明确规定不得过多过度设置政务APP等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使用任务。不得搞强制推广、线上线下重复留痕,不得简单对线上学习、报文填表等指标完成情况搞排名通报和考核。我局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不摊派各类政务APP安装任务。

  针对您提到的“加强APP的监管力度,制定推广的审核标准,推广有质量的APP”的建议,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来优化政务APP的使用和管理。一是加强审核备案管理。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技术审查方面严格把关,对新建政务APP实行审查备案制,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新建政务APP。二是整合现有政务APP。根据省市要求,做好“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以“湘易办”APP作为唯一入口,全面清理规范各部门政务APP,相关功能和服务逐步整合接入“湘易办”APP,切实为基层减负。三是提升“湘易办”APP应用质量。按照数字政务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水平,通过网办事项流程梳理、电子证照应用等手段,确保“湘易办”APP的易用性,提升办事群众的体验感。四是强化APP推广和使用培训。加强对“湘易办”APP的宣传推广,帮助办事群众了解APP相关功能和熟练掌握使用技巧,提高群众认知度,同时,增强政务服务大厅“湘易办”平江线下体验中心输出功能,安排专人引导,让办事群众切实体验到网上办事的便利,提升使用率。五是建立反馈机制。建立“湘易办”APP使用反馈机制,通过“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好差评”热线等方式,及时收集群众和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湘易办”APP的功能和服务。

  感谢你们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数据局

  2024年7月3日

  承办负责人:余磊丽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1378607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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