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字〔2018〕7号A类 同意公开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17号提案的
答 复
李信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如何解决农村生猪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按照“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旺县,融长兴县,着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绿富双赢新平江”的发展战略和目标,我县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平江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平江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环境整治系列文件,提出了“禁塑、禁违、禁采、禁排、禁养、禁渔、禁猎、禁伐、禁炮、禁葬”,并明确专人牵头,分别制定“十禁”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讲评。
二、对全县所有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要求禁养区逐步退出养殖业,限养区不再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扩大养殖规模,适养区畜禽养殖场符合要求的经审批方可建设。同时,针对不同畜禽养殖场、养殖品种、养殖规模、治污模式,分别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投资规模的治理措施,因地制宜进行科学有效治理。2017年,县政府又对三区划分进行了全面核查,同时加大了整治力度,共退养拆除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600多家,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场,已基本退养到位,其余的今年底前将全面退养到位。对“适养区”和“限养区”内养殖场的整治,以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为契机拟对全县现有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整治,预计到年底,畜禽规模养殖场将全面整治完毕。
三、对全县新建规模养殖场的审批,严格按照总量控制,有限审批的原则,由县政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现场审查,并严格按“三同时”建设标准审批。
四、关于伍市镇秀水村的养殖污染情况,我县由徐教凡、田浩县长牵头,组织环保局、畜牧水产局、伍市镇进行了全面的摸排和调查。目前,秀水村辖区内共有9家小型猪场,其中8家在限养区和适养区范围,1家位于禁养区。在限养区和适养区的8家中,有5家均按要求对粪污进行处理,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赵永红等3家未充分利用沼气池和化粪池进行有效处理,造成部分污染物外排。针对检查情况,我县分别下达了整改意见:1.要求伍市镇政府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限期退养并拆除;2.对存在问题的养殖场6月底以前按要求整改到位;3.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要求伍市镇政府严格依法依规监督管理到位。
目前,秀水村灌溉渠水质清澈,未再出现黑臭水体现象。感谢你们对平江环境整治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我县将一如既往尽职履责,切实加强全面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大美平江。
平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
承办负责人:徐教凡 田浩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徐纲要 6293121
李祝荣 何纳新1800730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