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第五次会议第05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10-1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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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字〔2021〕16号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第五次会议第053号提案的答复

邓福东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师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县教育局做法如下:

一、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县教育局2020年11月2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的紧急通知》,学校常态化开展乘车安全教育、骑车安全教育、步行安全教育,将道路安全教育纳入法治教育工作计划,法治副校长每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每年将利用班会课开展不少于4堂专题交通安全教育课,利用集会等形式开展道路安全事例介绍和讲解,让学生吸取血的教训,要引以为戒,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各学校积极配合宣传、公安、司法、交通、应急等部门,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渠道,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特别提醒家长,不租用雇用未经批准、有安全隐患、非法营运的车辆,不得让体弱多病无保护能力的老年人用车接送孩子。学校每年将利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教育日",开展交通安全讲座、交通安全主题班会等活动,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平台等媒介进行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开展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演讲比赛、手抄报、征文等活动,帮助师生员工树立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落实部门协作社会联动

教育局与公安交警、应急等部门常态化开展道路安全巡查和校车安全督查,学校组织护学岗志愿者在上下学高峰期参与通道疏散、秩序维护等工作。落实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事先采取防护隔离、人车分离等措施;本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减速慢行(校门口醒目处要设置减速标志或装置),并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口要推车步行,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的校舍、场地等不得出租给单位或个人作车库。

四、督导考核

县教育局每年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学校评比,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年终考核。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我局将会继续加强督促学校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安全教育入心入脑。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承办负责人:邓精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法仁   1357476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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