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10-1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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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财字〔2021〕79号C类 同意公开

平江县财政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陈红平委员:

你好!你提出的《关于将乡镇卫生院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卫生院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是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了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1年,我县乡镇卫生院按县编办核定的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进行100%财政预算,全额保障了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工资,与去年相比全县增加1614.24万元,人均增加1.6万元。

二是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平江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实行)》(平发﹝2020﹞2号),2020-2022年争取省内相关医学院校支持我县本土化公费定性专科医生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通过高考录取程序安排县级医院全日制本科、乡镇卫生院全日制专科定向培养计划各30名,逐步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和配备统筹,强化乡镇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切实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预算管理模式是由编制模式及单位性质决定,而乡镇卫生院的编制是差额编制,根据当前预算管理模式,无法将其全部工资福利及运行经费纳入全额拨款。根据平发﹝2020﹞2号要求,我们将逐步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保障力度,2022年按湘卫发﹝2018﹞3号文件报省市批准核定的编制数足额保障,实施差额预算管理模式下人员经费全额预算保障,加大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建设、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方面的财政投入。

感谢你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财政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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