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 2024-09-0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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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人社字【2024】3号B类  同意公开

  周放明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督促用工主体合规用工并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劳动法在辖区内全面实施。利用各种机会,使用各种平台宣传项劳动法律法规;分期分批组织用人单位管理者参加用工合规及社会保险知识讲座;组织职工权益维护相关人员接受劳动者对于劳动法律法规的咨询和解答;在全县企业集中的各大园区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组织法》、《劳动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和职工违反劳动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引导企业进行规范用工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全面督查整改,在指导规范阶段结束后,对各企业整改成果进行检查,就规范用工和依法缴纳社保所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全面依法整改。严肃执法处理,对于抵制规范用工、拒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或者少报漏报、规避投保义务的用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依职权关、停处理。不定期检查,将规范用工和依法缴纳社保作为对我县用工单位通过年度审核的基本条件,对各用工单位不定期进行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积极与工商税务等关联单位联动,确保劳动法实施实效。把好企业准入与退出关;杜绝阴阳两本账来规避社保缴费义务;做好“行”“刑”衔接强化劳动法震慑力。

  积极向上级反映用工新情况新问题,寻求解决层出不穷的劳动用工新问题。如超龄用工的社保问题,新业态劳动者保护问题,三险统征引发工伤保险弃保问题,等。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以您提出的提案为契机,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下,持续发力,全面履行职责,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平江经济健康发展服务。如有做的不够的地方,恳请批评指正。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

  承办负责人:王沙洪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克明 1897408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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