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管理股 2024-04-30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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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份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平江县大源碎石场平江县三阳美源防汛抗旱物资储料场项目

岳平环评[2024]019号

2024/4/12

2

湖南湘乐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粮油加工项目

岳平环评[2024]020号

2024/4/17

3

湖南省琅德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休闲食品建设项目

岳平环评[2024]021号

202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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