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11

平江县地方海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地方海事处 2018-02-0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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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平江县地方海事处的主要工作责任是负责全县行政辖区内水上交通和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监督管理,调处内河交通事故,负责水上交通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管理,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受理水上水下活动申请,对采砂船的水上水下活动进行安全评估和前置审批,负责全县港口岸线行政管理工作,对港口码头和港口生产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打击乱占岸线行为,负责水路交通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辖区船舶修造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小型船舶船员考试发证工作等。我县范围内共有28个渡口、37名渡工、31艘渡船、92个沙场、420艘采砂、运砂船、17艘旅游船(不含漂流艇)。

现有编制9人,在职10人,其中:正科4人、副科3人、工勤编制3人。执法执勤车辆 1台。

2、机构设置

平江县地方海事处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协调处理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务,制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水电、会务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统计、保密、接待、信访、安全、提案和建议案办理、信息化建设、华体会百度 、计划生育、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后勤服务等工作。

(2)港口航务管理股(征收稽查股)。负责全县港口岸线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事宜;负责组织培训水路运输管理人员;负责新增(更新)客渡船舶的营运审批及发证工作;负责客渡船舶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全县水上港口规费和交通规费征稽工作;负责票证、现金、台账等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抗缴、截留、挪用规费事件;负责处理机关财务管理。

(3)安全监督股(加挂“黄金洞水库海事工作室”牌子)。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安全评估,防止船舶污染水域;负责水上水下活动行政许可;负责乡镇渡口渡船视频监控,调处内河交通事故;负责对船员的考试、发证;负责船舶、船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黄金洞水库水上交通安全。

(4)法制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审批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业普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例的编纂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听证等机关法律事务。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年检年审、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收费等事项。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江县地方海事处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平江县地方海事处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支出既包括保障处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公路水路运输的视频监控运行及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演练及应急队员继续教育培训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2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5.12万元,主要是视频监控运行及维护专项经费有所增加,新增应急队员继续教育培训等。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2.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5.12万元,一是单位人员有所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92万元;二是项目有所增加,交通运输支出增加29.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7.4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4.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视频监控运行及维护19.8万元,主要用于视频监控租赁费用、监控人员工资、监控系统维护等方面;水上交通安全演练及应急队员继续教育培训15万元,主要用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各项支出、应急队员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海事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9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差不大。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有所减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减少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海事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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