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2017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编报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2018-08-0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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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监督、政协指导和县直各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支撑保障引导作用,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

一、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597万元,为预算的100.5%,同比增加12148万元,增长10.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3721万元,为预算的119.8%,同比增加14516万元,增长49.7%;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0657万元,为预算的116.5%,同比增加412万元,增长4%。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64081万元,为预算的119.5%,剔除营改增因素与上年同口径比较增长18.7%;地税完成44081万元,为预算的97.3%,剔除营改增因素与上年同口径比较增长25.4%;财政完成19435万元,为预算的69.3%,同比减少6855万元,下降26.1%。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各项税收收入完成50443万元,为预算的100.2%,同比增加3674万元,增长7.9%。各项非税收入完成22776万元,为预算的73.4%,同比减少6453万元,下降22.1%。其中:专项收入完成6229万元,同比减少860万元,下降12.1%,行政事业收费收入完成  9556万元,同比增加3034万元,增长46.5%;罚没收入完成4099万元,同比减少3568万元,下降46.5%;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578万元,同比减少4564万元,下降74.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516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7.44%,同比增加103129万元,增长19.6%。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本年度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2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26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797万元,调入资金3936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412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150万元,全年收入合计669288万元;本年公共财政支出6305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30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832万元,支出合计669288万元。达到了“收支平衡”的工作目标。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5790万元,为预算的148.24%,同比增加21408万元,增长48.2%。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完成30687万元,其他土地出让收入完成37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33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57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225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6906万元,为预算的54.5%,同比增加3609万元,增长8.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本年度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657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3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934万元,调入资金15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200万元,收入合计1018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6906万元,调出资金30166万元,上解支出9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2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434万元,支出合计101801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7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特点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得益于经济转型步伐加快和上级支持力度加大,全县财政收入实现有质量的平稳增长,从规模上看,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2.76亿元,从增量上看,今年继续以亿元级的增量增长;从增幅上看,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水平,达到10.5%,各项收入指标圆满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二)税收增幅较大提升,收入质量明显改善

通过加强收入调度督促、开展财税专项清理、挤干收入水分等措施,财政收入质量显著提高。全年税收收入达到104821万元,同比增加18601万元,增长21.6%,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82.2%,比上年提高7.5个百分点,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在六县市中排名第二;地方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68.9%,比上年提高7.4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近几年首次达到全面小康指标考核要求。工业园税收实现大幅增长,完成2.25亿元,同比增长36.4%(其中华文食品突破5000万元);城关镇税收登上5000万元新台阶,完成5691万元;伍市、南江、长寿、瓮江等乡镇增收力度较大。

(三)收入入库有喜有忧,结构有待继续优化

分征收部门来看,国税全年完成64081万元,同口径增长18.7%,地税全年完成44081万元,同口径增长25.4%。财政完成19435万元,下降26.1%。国地税税收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经济转型升级初见成效;二是招商引资发力,入园企业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提升;三是投资力度进一步增大,特别是各项基础工程陆续上马,建安税收增幅较大;四是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财政完成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专项收入项目减少;二是规范了执法执罚行为;三是落实去库存,去年减少了土地出让。

虽然收入总量和质量稳步提高,但收入结构仍有优化空间。一是产业发展不均衡,第二产业税收增收和增幅均高于第三产业,且第三产业GDP占比和税收占比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行业倚重性偏高,特别是对建筑、房地产等行业依赖明显,收入抗风险能力不强;三是企业纳税梯队不完善,虽然入园企业数和纳税20万元以上企业不断增加,但由于底子较薄弱,企业纳税梯队尚未形成良好局面,工业园区企业不到20%的企业缴纳了80%的税收,其余80%企业税收占比不足20%。

(四)支出增幅较大提升,民生实事保障有力

全县共完成财政总支出677422万元,同比增加106738万元,增长18.7%,全县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30516万元,同比增加103129万元,增长19.6%,主要是民生保障类支出增幅较大。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46906万元,同比增长8.3%。

全年统筹安排民生支出4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76.7%。其中,统筹整合中央、省、市、县财政涉农资金5.51亿元,将整合资金细化具体到脱贫攻坚五大平台(其中:产业发展平台1060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平台29070万元,社会保障平台12026万元,教育培训平台558万元,生态保障平台2878万元)。分科目看:全县完成教育支出11.4亿元,同比增长20.2%;完成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3亿元,同比增长31.4%;完成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亿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4.9%;完成农林水支出12.1亿元,同比增长17.9%;完成交通运输支出2.6亿元,同比增长33.7%。

三、关于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的建议

2018年是我县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对未来几年发展至关重要,建议采取三个方面措施:

(一)提振实体经济,向产业发展要效益。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解决“扶持什么”的问题。以“一园两区”为主战场,整合政策和资金,重点支持园区标准化厂房、配套设施建设,支持企业产品研发、技改升级和品牌建设,力争园区创税3亿元以上;聚焦全域旅游主阵地,重点支持抓好顶层设计、旅游营销、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让旅游真正成为富民强县的朝阳产业;支持电商产业发展,完善电商产业扶持办法,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二是解决“如何扶持”的问题。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变拨款为投资、变资金为基金”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药引子”作用,撬动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实体产业。在此基础上,抓住国家、省扩大产业投资机遇,建立争资争项联动机制,研究对接长江经济带、苏区振兴、生态主体功能区、全省“五个100”计划等政策机遇,为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争取更大支持;认真贯彻金融业“四个 十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三是解决“扶持效果”的问题。整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旅发基金管理办法》《云母企业资金支持管理办法》,加快制订《工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强化产业项目税收贡献、就业等核心指标考核,继续对乡镇“引企入园”进行奖励分成,确保财源项目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得好。

(二)坚定目标导向,向组织收入要效益。根据2018年财税计划,压实三个责任。一是收入征管单位要担起主体责任,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税收管控和清欠力度,严格收入目标考核,确保预算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企业,各乡镇、工业园要挑起协税护税的责任,迅速与征收部门对接,把计划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税源税收台账更新到位。三是各部门要担起联动责任,以信息共享为依托,开展多方数据对比,及时发现征管薄弱环节,促进征管提质增效,铲除漏征漏管、偷税漏税的土壤。完善三项机制。健全综合治税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反馈,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执行不力、推动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乡镇单位,提请县委县政府进行约谈;严格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征管部门工作经费与财税完成进度严格挂钩、乡镇(园区)资金拨付与财税完成情况严格挂钩,对完不成任务的,坚决按“3+1”文件扣减经费,并提请政府综合绩效考核时予以“一票否决”。开展“三大行动”。开展税收专项清理行动,重点在政府投资项目、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门店出租等方面挖潜力、堵漏洞,做实收入质量,促进纳税公平;开展村级财务控税行动,扩大协税护税范围,力争村账乡代理把关控税4000万元以上;开展非税收入严征细管行动,核定执收成本,强化稽查考核,确保应收尽收。

(三)加强基础管理,向财政管理要效益。打好节支持久战。牢固树立预算约束意识,严格执行无计划不支出、无预算不开支,非重大特殊事项不增加单位经费。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加大财政把关和纪律监督力度,推进厉行节约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严格债务管控,进一步健全政府性债务“借、用、还”相结合的制度,严格遏制增量债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执行存量债务置换协议,比照省市扣减下拨资金作法,全力清收财政出借款5.91亿元,化解国库资金运行风险。激励争资争项。紧扣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大力度争取上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主体生态功能区等区域均衡政策扶持。充分调动单位创收超收的积极性,积极向上争项争资,加快单位事业发展。加大力度整合一般预算资金、基金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形成最大财力支持精准脱贫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改革进程。加大“四本预算”统筹统编统管力度,加强预算约束,打破“重分配、轻管理”惯性思维,推进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坚持审核把关与强化服务相结合,拓宽重点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提高单位理财水平。继续落实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监督检查、村账乡代理、乡镇就近监管等各项措施,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实现以财政支出促进经济发展、以发展经济保障财政供给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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