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2017年财政总决算编报补充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2019-03-0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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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本年度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732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264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5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9496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收入201579万元,上年结转4797万元,调入资金393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412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150万元,收入总计669288万元;本年度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5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30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832万元,支出总计669288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本年度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657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377万元,上年结转10934万元,调入资金15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200万元,收入总计101801万元;本年度我县政府性基金支出469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5万元,调出资金301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200万元,支出总计101801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7年我县债务限额预算数为415323万元,其中一般性政府债务限额31563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9687万元;本年度我县债务债务转贷收入6832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4122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200万元;本年度我县地方债务还本支出合计385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430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200万元;本年度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合计4567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683万元,专项债务29995万元。截止2017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7141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0736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405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我县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734万元,同比下降16%,为预算的87.8%,符合上级要求的厉行节约的精神及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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