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19-09-05 08:17
| | | |

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行指〔2019〕33号),现下达你单位药械化案件补助经费10万元,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费4万元,共14万(平财行指〔2019〕103号),请分别列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和“2013812药品事务”,请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类科目“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平江县财政局

2019年9月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