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湖南泽坤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21-11-0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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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专项资金户:

根据湘财资环指〔2021〕0025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湖南泽坤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00.00万元,追加单号为平财建指[2021]NO.0145。请列入你单位的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0301大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801对企业补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12对企业补助”。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信息选项:主动公开

平江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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