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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境外来平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住宿费用自理

来源:今日平江 2020-03-23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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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确保规范有序抓好管理,无缝对接不落一人,3月23日,平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发出平突发公卫指函【2020】76号通知,从今天起,所有归国(含港澳台返境)来平人员必须接受集中定点隔离医学观察14天;到达我县指定的场所后均应接受免费的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呈阳性的,立即送市级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如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要继续对其进行14天的健康监测和管理服务。

如何规范诊治费用和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管理?

1、对参加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归国(含港澳台返境)来平人员输入病例,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2、对未参加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归国(含港澳台返境)来平人员输入病例,其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3、对未参加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归国(含港澳台返境)来平人员输入病例,但确有困难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施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

4、归国(含港澳台返境)来平人员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按规定予以支付。

5、归国(含港澳台返境)来平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缴纳标准为:每人交通费100元/趟、住宿费50元/天、餐费50/天,其他自主购买的日用品等所产生的费用按实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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