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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平江县自然资源局、南江镇国土所和桥东村委员会欺骗我签下《拟征地现状确认书》、《放弃听证决议》的投诉报告
来信人: 欧阳志金
来信时间: 2023-07-23 19:52:05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平江县、南江镇、桥东村老屋组、山墈里的村民欧阳志金(身份证号码:43062619650317****),我的老宅基地位于桥东村老屋组415号,占地面积204㎡(详见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示意图》编号:平集建(1997)字第0731020219)。由于房子始建于1994年、年老失修,且外部道路高于房屋,导致老房子处于低洼处,在长期风吹雨打下,天井外墙、厕所和厨房窗户倒塌、客厅长期积水严重,墙基不稳、墙壁脱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因此,在2015年9月份,经南江镇国土所、建管站及政府负责审批用地的领导审批同意本人拆老房改建(详见2《联合审批登记表》2015年9月)。本人在2016年10月份请专业人员将老房拆除,准备原地改建。此时,被南江镇国土所通知:因2016年镇政府领导换届,2015年的《联合审批登记表》无效,现不准改建房了,否则,将派城管、建管站等人强行拆除。

经多次沟通后,镇政府和国土所仍不同意老房改建,一直到2021年大约8月份,南江镇国土所通知我本人去签两张纸,说是就可以建房了。本人只读了小学一年级、小学未毕业,并不认识几个字,更不知道所签内容的真实意义到底是什么?因此,在国土所工作人员的多次唆使和催促下,欺骗本人签下了《拟征地确认书》、《放弃听证决议》(后经我儿子查询才知道),且,在签订以上文件前、后,桥东村委根本未通知我参加村民代表大会,更只字未提有征收土地的补偿和安置,我对此一无所知。

2023年7月初,因房子迟迟未建房,在我儿子询问下,我向国土所多次打听得知,要在老宅基地上建房,需自己拍卖获得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并需要缴纳100多万元巨款。这时,我才将以上情况告知我儿子,我儿子知道后,才意识到可能被镇政府及国土所人员欺骗。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征地信息网上查询,证实了我儿子的猜测属实,我祖辈留下的老宅基地,就这样被南江镇政府和国土所、桥东村委瞒天过海的变成了国有土地。试问:我自己有2个儿子、4个孙子,一家10口人生活,我怎么可能愿意将老宅基地同意转为国有土地?我们祖祖辈辈都是农民,我不可能放弃祖辈留给我的仅此一块农村集体土地。

在2021年8月份签下了《拟征地确认书》至今,南江镇政府和国土所、桥东村委并无一人告知我老宅基地是不能再建房了,而且,本人从始至终未收到任何补偿和安置的通知。害得我苦苦等了7年,这期间,因无房居住,导致我儿子、儿媳、孙子多年未能回家团聚,家庭关系不和谐,严重影响了我的家庭关系和幸福感。

通过本次投诉,我希望贵单位能够对此事进行调查,撤销《拟征地确认书》、《放弃听证决议》及以此文件作为基础,误导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做出的有关决定。并将我的老宅基地退还给我,同意我在老宅基地上改建,以完成我家庭团聚的心愿、享受天伦之乐。同时,我也希望能够得到贵单位的及时反馈和回复,帮助我解决此事。

备注说明:此投诉报告已经在7月21日递交给南江镇信访办杨正,因为杨正违规在先(7月12日我第一次去上访,按信访条例规定,需要向我发放受理通知,但是杨正一直给给我,直到21日我找他要,他才给我一份复印件,原件至今未给我),因此,我对杨正本人的违规做法存在顾虑,特此再次向上级领导提交投诉。耽误领导时间,抱歉;同时,急需领导重视,帮助我解决问题,谢谢!

附件1:老房子集体土地使用证 (7).jpg

附件2:2016年联审手续01.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信访局
回复时间: 2023-08-03 15:25:56
回复内容:

  尊敬的欧阳志金,您好!您关于《平江县自然资源局、南江镇国土所和桥东村委员会欺骗签订《拟征地现状确认书》、《放弃听证决议》投诉报告》的留言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平江县人民政府,平江县人民政府立即责令南江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南江镇人民政府资环中心、自然资源所组成的工作专班调查核实,您位于南江镇桥东村老屋组的一栋老房的改建手续于2015年通过审批。审批时效为2年,2016年您自行拆除了该老屋,在审批后的两年内您一直未建,系您要求建高层,但鉴于该宗土地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政策不予批准,所以一直未动工。

  2021年为解决南江镇历史遗留建房问题,经您本人多次申请后镇党委研究决定向上级申报包括您户所在的39批次城镇用地纳入第39批次收储转为国有土地,并经您本人同意签订了《土地预定协议》及《拟征地确认书》,当时工作人员已向您解释清楚相关政策。但您当时意愿将该宗土地收储转国有土地后按现有土地面积建高层建筑,并未考虑转为国有土地的土地出让金问题。

  2022年,39批次城镇用地手续办理完成,该宗土地(39批次L地块213平米)已具备出让条件,可以挂牌出让,工作人员通知您参与竞拍,但您认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格较高,一直未参加竞拍摘牌,导致该宗土地仍收储在土地储备中心。

  工作专班核实您户有两个儿子,现有位于桥东村三磡里六层楼住房一栋,根据工作专班调查需要,请您提供位于崇义桥头高层房屋不是您建设的证明材料。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平江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再次反馈: 1、2015年至2017年间,无人告知我房屋改建手续《联合审批登记表》就是正式通过审批的合法手续,反而,镇国土所、建管站要求我必须缴纳近7万元的赞助费才能建房,否则,以“审批手续不完善为由”阻止我建房,并威胁“强行拆除”。之后,我多次讨要说法后,镇政府、国土所等人干脆以“之前的手续无效,不能建房”为由,拒绝了我的沟通诉求。 2、所谓“我要建高层才没有开工”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据我家老宅基地的位置(三面邻居均已建房)、地基承载力等安全因素,不存在建高楼的条件,且7层以上才属于高层,本人根本没有经济实力建高层。 3、本人承诺:我未签订《土地预定协议书》,如被他人伪造,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且从始至终无人向我宣讲征地政策、未开会,详见被征地村民联名签字的《证明》,其中,有一个村民欧阳应申已于2016年去世,但在2021年征地文件上有其签名,此做法明显存在造假行为。 4、我对转为国有土地后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完全不知情、不懂程序,是国土所和镇政府以“现在无建房指标、想建房就只能转为国有土地,程序上快些”为由,欺骗我签字的。 5、关于崇义桥头房屋属于欧阳蒲清,有不动产权证为证(复印件已递交给信访办杨正),见附件。
再次回复:

  尊敬的欧阳志金,您好!您关于《平江县自然资源局、南江镇国土所和桥东村委员会欺骗签订《拟征地现状确认书》、《放弃听证决议》投诉报告》的留言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平江县人民政府,平江县人民政府立即责令南江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南江镇人民政府资环中心、自然资源所组成的工作专班调查核实,您位于南江镇桥东村老屋组的一栋老房的改建手续于2015年通过审批。审批时效为2年,2016年您自行拆除了该老屋,在审批后的两年内您一直未建,系您要求建高层,但鉴于该宗土地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政策不予批准,所以一直未动工。

  2021年为解决南江镇历史遗留建房问题,经您本人多次申请后镇党委研究决定向上级申报包括您户所在的39批次城镇用地纳入第39批次收储转为国有土地,并经您本人同意签订了《土地预定协议》及《拟征地确认书》,当时工作人员已向您解释清楚相关政策。但您当时意愿将该宗土地收储转国有土地后按现有土地面积建高层建筑,并未考虑转为国有土地的土地出让金问题。

  2022年,39批次城镇用地手续办理完成,该宗土地(39批次L地块213平米)已具备出让条件,可以挂牌出让,工作人员通知您参与竞拍,但您认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格较高,一直未参加竞拍摘牌,导致该宗土地仍收储在土地储备中心。

  由于您现有位于桥东村三磡里六层楼住房一栋,根据工作专班调查需要,请您提供位于崇义桥头高层房屋不是您建设的证明材料。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平江县人民政府县长信箱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再次回复部门: 县信访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23-08-28 15: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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