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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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我家人员的生命安全谁来保障 |
来信人: | 晏思平 |
来信时间: | 2012-05-11 13:19:31 |
内容: | 我家住在平江县献冲采育场唤新林业管理区白花庙村民小组,近年,我居住的房屋基地随着唤福旅游公路的施工而成了旅游壮观,因为从我的住宅后墙屋檐滴水开始,就被作为唤福公路的路基筑路,目前,已经筑成的路面高出了我的屋面,将来,如果车辆抛锚,机动车辆就不费吹灰之力压过我的房屋,为此,我曾要求公路部门依法征收我居住的房屋,让我选址重建,结果,公路部门没有回应。 我现认为:房屋是家庭安身安心的处所,但我的房屋,随着唤福旅游公路的开通,我的一家将整天担心变成车轮之鬼。为此,我特作此书,请求有关部门亲临调研,依法征收我居住的房屋为感。 此致 申请人:袁更加 2012年5月11日 |
回复部门: | 平江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2-06-28 09:43:04 |
回复内容: |
关于平江县焕新村村民袁更加同志诉求的回 复
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于2012年5月14日接到信访件后,安排纪工委书记高远文、纪工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李壮志到袁更加同志家里及村委会进行现场调查落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请求人:袁更加,男,现年50岁,系平江县献冲采育场焕新村白花庙组,一家三口,现住嘉义献钟集镇。 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县委的“旅游…活县”战略,管委会为加快景区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于2007年启动福寿山至焕新公路测量、设计。根据焕新村支部、村委会和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风景区管委会采取“民工建勤”的方式,由焕新村当业主,管委会适当补助村委会18万元/公里路基建设。并于2010年11月启动福寿山—焕新路基工程建设,现已完成9公里路基工程建设。目前该公路主要是为解决该村农民的交通出入。 福焕公路通过袁更加屋后,该建筑三间一层,根据调查核实,本人已在献冲街上建屋,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该屋应还原林地,且该户现住献钟集镇,更不会危及该户人员安全。
福寿山—汨罗江国家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