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13059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4-22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6-04-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瓮江镇2016年预算报表编报说明

来源:瓮江镇 2016-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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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瓮江镇部门预算报表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

我单位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54人,2016年全年经费预算数为3251.75万元。

二、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新修订的《预算法》和《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为指导,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预算标准化;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突出从严从紧,狠抓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约束,规范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三、部门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1、依法编制,收支平衡。预算编制要依法、依规,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力争与本单位财力相适应。

2、厉行节约,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健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节会等活动,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绩效预算,公开透明。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将绩效理念贯穿整个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始终,增强预算编制的执行力,做到先有预算,后有开支,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和公信力,不得随意调整,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四、部门预算编制编制程序:

2016年预算编制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和程序安排为:

1、“一上”阶段。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报财政所初审,召开讨论会并征求各方意见。时间2016年4月24日前完成。

2、“一下”阶段。财政所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及各部门具体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于2016年4月30日前下达到各站所进行修改。

3、“二上“阶段。各站所对预算草案进行核对后于2016年5月5日前报镇财政所,镇财政所将乡镇机关及所属部门单位预算形成预算执行方案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4、“二下”阶段。镇财政所预算执行方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由镇人民政府授权财政所于2016年5月15日前批复到各部门站所,同时报县财政备案。

五、部门预算编制编制方法

乡镇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包含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

1、收入编制

上级补助收入:按县财政部门预算要求,以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核定的财政支出数进行预算。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铺面出租合同进行预算。

其他收入:按三年平均数,结合本单位今年实际情况进行预算。

2、支出编制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具体编制按县级部门预算的要求和定员定额标准进行编制。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按本单位在编实有人数,按核定的工资标准编制。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

商品服务支出:按核定的单位行政编制1.1万/人和事业编制0.9万/人标准编制。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退休人员津补贴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其中:行政退休津补贴按照省政府批复《关于对平江县启动实施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的批复》(湘财综函[2014]21号)的标准执行。事业退休人员津补贴按23000*75%进行预算;住房公积金,按基本工资10%进行预算。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金性支出、其他支出及村级运转保障支出等。

预备费:按照本级预算支出额度的1%至3%的幅度内确定,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济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政府采购:凡由财政性资金安排的、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据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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