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江公安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认真落实平江县政府有关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部署,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我大队工作的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我大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通行证办理、道路施工审批、驾驶证、行驶证办理等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精简审批要件、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审批流程再优化。目前,我大队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事项,仅保留法定证明事项,目前已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根据公安部要求,实施公安部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服务措施,包括: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扩大使用原号范围;实行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证号牌;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二是平江大队推行3项便捷快办服务、3项网上交管服务,包括: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临时入境车辆牌证便捷可办;全面推进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全面推行“两个教育”网上学习;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网上导航提示。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为推动辖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发展,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平江大队全力投入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为保卫蓝天尽职尽责。依托“三圈一网”执法站及执勤点,采取24小时勤务模式,完善常态化严管机制,昼夜坚守,严查严管,严格落实货车限行、违法查纠、科技监管等措施,坚决遏制大气污染反弹形势,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大队在推行各项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要求,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相结合的程序进行重大行政决策。
(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我大队依托政务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三)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听取专家论证意见。
(四)加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了《平江交警大队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主要对决策权限是否合法、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决策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不予提交大队办公会议审议,大队对该决策不予作出决定。
(五)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大队法律顾问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审核等。今年我大队法律顾问共参与2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实施。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对决策严重失职或者依法应该及时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实行“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启“阳光执法”新模式。今年以来,我大队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电视、广播、报纸、大队公示栏等传播媒体共公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486起;执法记录仪摄录时长达6万余小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649起。二是继续将依法行政作为管理考核范围。结合当事人的投诉和举报,由法制室牵头定期对大队各科室所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评议和考核。今年,共抽查行政执法案卷100余宗,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纠正意见,意见均得到被抽查单位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整改。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参加了2次“平江公安大讲堂-业务课堂”培训,强化民警的业务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实战本领;二是参加了1场公安心理大讲堂,加强民警心理素质培训,激发敬业精神;三是抓好路面执法形象督察,解决管事率不高、执法形象不规范、执法态度恶劣等问题;四是抓好窗口服务质量督察,规范事故处理、违法处罚、车驾管等窗口的服务意识,解决工作效率不高、便民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全面推行华体会百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大队已将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今年主要公示了行政执法结果、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目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
(二)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在全面推行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我大队将日常执法监督纳入执法规范化建设中,不断完善内部层级监督,改变以前等靠上级检查发现问题的被动局面,建立主动化、常态化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了大队民警的积极性和执法办案水平。
(三)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行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平江交警大队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及时纠正、及时整改。
五、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我大队在收到司法局、法院有关复议、诉讼通知后,会及时和相关科室、所、队负责人对接,调取执法记录仪视频、法律文书等资料,全面了解执法过程,分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等,全面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二是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调解水平高、责任心强的调解员,帮助纠纷快速化解。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一是组织全体民警及辅警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知识考试3次,提高民警及辅警学法用法的意识。二是开展主题丰富的执法培训班,加强对民警及辅警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通过交警网校培训、选送培训、大队内部培训等方法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二)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提高我大队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我们邀请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制讲座,剖析诉讼案件中常见的执法过错,不断强化民警的法治意识;始终将执法队伍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根据县局和支队的安排进行全员轮训2次,为大队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七、加强组织保障和完善落实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大队党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印发《平江交警大队关于做好202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大队办公会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及时研究、及时决策,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纳入大队综合考核,科学编制了第一责任人职责、执法规范化水平等考核指标,采取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大队各股室所队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督促作用。
(四)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大队通过评选“十佳交警”等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共刊发各类宣传文稿180余篇,营造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建设高素质政府法制机构队伍。目前,大队配备12名具有较强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的专、兼职法制员。另外,实行律师挂职坐班的工作方式,除涉及保密事项外,拓展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队伍,为大队依法决策和依法解决行政争议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平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