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5/2024-2233844
  • 发布机构:县文旅广体局
  • 生成日期:2024-10-10 08:43:30.0
  • 公开日期:2024-10-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县文旅广体局 2024-10-10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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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县文旅广体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文旅市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依法行政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文旅法律法规;召开全县文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暨考核工作会议,通过培训《安全生产法》《平江县文化和旅游行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现场书面答题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了文旅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全面提升”的目的。截至目前,共集中组织学习5次、法律培训2次。三是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重要法治事项审批备案制度,定期组织研讨会,通过头脑风暴、指定发言等方式,探讨年度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与我局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结合路径。

  (二)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平江县文旅广体局权责清单》《平江县文旅广体局职责任务清单》《平江县文旅广体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材料汇编》等工作制度,把我局各项工作纳入到制度的框架内,有力地保障了各项机制的依法高效运行。二是优化文旅发展环境。研究出台“除隐患、保平安”综合整治、“补短板、强弱项、提本质、保安全”、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攻坚等7个专项行动方案,完善本部门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部门主管(直接监管)对象清单,确定共性问题清单和差异化清单,实行“网格化”精准化管理。聚焦文化和旅游行业用电用气安全、旅游包车、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实行辖区内文旅企业“网格化”管理,把“四位一体”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三是强化文化旅游行业委员会牵头部门作用发挥。加快推进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制定分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联合专委会成员部门开展交叉检查,聘用安全专家开展联动检查相辅助的方式,合理调整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和突击检查频次,对全县文旅经营场所开展多轮次、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夜间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确保旅游景点和文化娱乐场所安全。截至目前,与各行业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平江县文化和旅游领域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119份。进行“一对一”面谈13家,组织集中谈话99家,专委会聘请安全专家5人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督导“回头看”2轮次,共发现问题隐患215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9份。

  (三)严格规范管理执法。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依照国家以及省、市、县对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同时对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重新审核文化、旅游、文物系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实际需要确定文件的使用或废止。经排查,我局2023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也未发现要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坚持规范公正文明监管执法。健全完善了各项行政执法程序及规章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相关的执法信息在网上及时进行了公示;坚持行政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坚持做到审查备案。三是持续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开展。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及时调整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制定下发《2023年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县文化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势,加大对印刷企业和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检查整治力度,联合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饭圈”乱象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大对印刷企业的抽检力度,对非法出版传播和印制活动坚持“零容忍”。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过越权、违法行使检查权、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等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

  (四)加强行政监督及时化解纠纷。一是探索行政监督长效机制。加强行政监督,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多种举报投诉渠道,注重实效。重视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等机关的监督,积极配合各种调研,接受各级评议,积极回应网络舆论,及时调查处理新闻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二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线索排查、登记调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本系统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组织学习上级有关“行政复议”的申请方式和工作机制。目前,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五)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一是两个“纳入”“三个结合”强推进。我局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内容,把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把集中组织授课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把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三个结合。二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对于辖区人员密集文化经营场所,定期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及反恐应急演练活动,对于个别问题比较突出的场所,及时与法人进行谈话,督促经营者依法自律。

  二、存在的不足

  (一)日常执法监管难度大。我县文化市场呈现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而县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监管执法范围包括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除了需要履行法定监管执法职责以外,还要完成大量其他任务(如,权力清单监管、惠民消费季、软件正版化、综治、安全等工作),由于人员匮乏,管理上有时也只能是“扑火”式管理,集中整治行动较多。

  (二)监管综合运行体系有待完善。综合执法部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管理和执法效率双低下,监管难度加大

  (三)综合执法横向联动配合不理顺。综合执法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不够,划转交接工作不顺畅,影响了执法监管效率。如,行政审批部门掌握着许可、验收、办证等关键信息,行政相对人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时,未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并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造成主管部门缺乏对辖区内新增或退出本行业的企业清单及信息,有可能造成监管滞后,导致综合监管较为被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

  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主动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成立以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党组会、办公会,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和督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平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明确部门的职责权限。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综合执法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责任和边界,处理好管理权与处罚权衔接的问题。处理好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的关系,建立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之间科学、有效的沟通运作机制。

  二是建立综合执法部门与职能部门合作协调机制。依托平江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讨解决疑难问题,强化各部门的协作意识。探索新型监管方式,加强信息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平台或“互联网+”,推进行政执法监管信息一体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智慧型综合执法监管。

  三是努力优化文旅行业市场环境。健全完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专委会成员单位间联合监管力度。依托湖南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系统、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探索综合监管一体化模式。把安全警示教育与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相结合,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使安全警示教育常态化。巩固排查整治成果,放大安全专家查隐患整改效应,探索建立企业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全力保障文化旅游市场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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