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017-10620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7-02-14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7-02-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人社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来源:人社局 2017-02-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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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7日)

 

今年以来,平江县人社局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系列政策和省厅、市局的相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早谋划、早动员、早行动,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得以稳步有序推进。

一、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1—6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58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4.9%;失业人员再就业189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3.2%;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72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3%;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0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1.8%;零就业家庭援助9户,实现了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2%,控制在政府规定的4%以内。

企业养老、机关事业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失业、职工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分别征缴基金8412万元、5033万元、525万元、290万元、2679万元、121万元、1264.9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58%、65.3%、15%、39.4%、51%、34.6%、5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为19135人,为目标任务的116%,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71862人、23724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95%和8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率达99%。全县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为80%。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量质并举,全力促进就业创业。一是开辟用工“专项通道”。建立重点企业以及重大项目用工服务“联系卡”制度,加强用工指导,实行指导、招聘、培训、就业等“一条龙”服务,改被动坐等式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改一招了事式服务为全程跟踪服务,积极为工业园方正达电子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二是建立就业“快速通道”。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人力资源信息员制度,实现县、乡(镇)、村三级平台招聘、求职、培训、创业、政策信息资源共享、同步发布,为全县各类服务对象提供城乡一体化、均等化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从3月3日起,多途径,广渠道进行人力资源招聘宣传,开展了“送信息、送岗位”活动,举办“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一场,联合长沙市芙蓉区人社局到福寿山镇举办专场招聘会,共联系进场招聘单位120家,提供招聘岗位4547个,成功介绍1239人实现就业。三是打通创业“直通通道”。确定家居建材物流园为创业孵化基地,联合县财政部门出台孵化基地创业扶持政策,专项筹集2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基地入驻290家经营户,员工近4000人,累计投资达4亿元,其中符合条件的201户创业户享受了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500万元,截至5月底共发放贴息小额贷款854笔6166万元,贷款回收率达100%。创业指导中心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今年共为135名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提供“一站式”和“一张清单一次性告知”创业服务。四是构建培训“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及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推行报名、培训、鉴定、就(创)业“四位一体”的培训服务模式,组织实施“十百千”工程,即: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培育扶持成功10名本地“小老板”;通过开展高技能培训,培养100名“中高级蓝领”(技师、高级工);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1000名具有一定技能的劳动力。

(二)统筹城乡,不断完善保障体系。一是加快实现社保全覆盖。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强化目标管理,挖掘扩面潜力,继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保险。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均以县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县征缴扩面动员大会,其中居民医保共有17.55万名对象参保缴费,在一季度即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二是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养老金、失业金、工伤抚恤金等待遇水平,适时提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探索建立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制度,使社会保险的优越性惠及更多人群。三是筑牢基金安全防线。联合财政、卫生、审计、药监等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阳光审核”行动,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违规费用的发生。增设工伤联合调查组,确保一般伤残案件在5个工作日内、重伤和死亡案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防范串供骗领工伤保险待遇。争取财政投入80多万元,对全县的医保网络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形成了能满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业务经办需要的大医保信息系统,待遇支付避免现金往来,费用报销做到一视同仁和阳光操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30万元生存认证专项经费申请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对死亡申报或群众举报奖励。企业养老保险以规范档案管理为重点,推行社保集体会审制度,从源头消除影响到基金安全隐患。失业保险每月新增待遇领取人员相关信息全部适时发布在县政府门户网和劳动保障政务网上,实行阳光发放。工伤认定、退休审批等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和重大社会公众利益的审批事项结果,均实行网上和公开场合预先公示制度。医疗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等经办机构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奖励机制。工伤、医疗等经办机构定期开展现场监管和上门核实,形成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基金管理体系,保持对骗保套保行为的高压防控态势和督查打击力度。

(三)创新治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一是健全劳资矛盾预警防范机制。健全了县、乡(镇、街道)两级联动投诉举报平台,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测预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对可能引发的矛盾苗头隐患实施定点监控,将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继续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班10期,参培单位1100家,共有416家用人单位的19000余名职工进行了用工备案。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额达1030万元,从源头上做好欠薪防范工作。二是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将劳动争议调解纳入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在已建工会企业和规模企业组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推进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建设,长寿、伍市等中心镇、街道建立综合调处服务中心,努力将争议化解在基层。三是健全常态化维权机制。加强企业劳动用工巡查、指导与服务,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和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规模以上用人单位监察覆盖面达80%。一季度春节期间,是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集中时期,我们创新欠薪逃匿案件查处和保障机制,建立人社、法院、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合办案、联合查处、联合追讨工作新格局,共为1200余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800余万元。

(四)深化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成立了普法工作机构,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重点学法内容,创新学法方式,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与县电视台对接,2015年开辟人社政策法规宣讲专栏,每两周一期,由局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轮流参与制作访谈节目,解答观众的提问,向全县人民群众宣传人社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印发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为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职能体系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做好审批权力下放和加强权力管理运行监督工作。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权限下放乡镇,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有序、放而不乱。二是全面推行规范化服务和窗口文明服务。完善局领导值班制度,每个工作日均有一名班子成员在大厅轮流值班,督促窗口规范文明服务,协调处理突发事件。专门出台考核评比方案,在业务大厅开展“窗口服务明星”评比活动。在全局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个流程办理、一个场所完成”工作措施,坚决纠正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服务态度生硬,办事效率低下,利用便民服务之机“吃、拿、卡、要、报”或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三是全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实施细则以手册形式印发至全体干部职工。完善了电子指纹考勤、去向登记等工作制度。层层签订作风建设责任状,明确了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日常工作纪律监管,由局纪检组牵头定期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每月印发一次督查通报,每季度开展一次作风讲评。

三、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家庭、被征地农民等群体的就业压力增大,维护就业局势稳定面临严峻考验。

二是社会保障工作已进入“应保尽保、全民社保”的新阶段,但城乡间和群体间政策不统一、保障水平不平衡、制度衔接不顺畅、基金缺口风险大和管理基础薄弱等矛盾依然存在,农民工、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率偏低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三是劳动用工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新的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出台刺激引发的新的劳动用工问题和矛盾频繁冒出。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奋力拼搏,确保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持续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推动出台《平江县推进创新创业实施意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全力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行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支付方式改革,降低次均医疗费用;建立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大病医疗补助标准,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针对困难“断保”人员,争取启动“助保工程”;充分利用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政策,提高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参保率。

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实施前置预防,做好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加大对恶意欠薪的处理打击力度,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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