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6/2024-2226451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2024-08-02 17:15:15.0
  • 公开日期:2024-08-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投诉处理决定(珠海鼎通科技)

来源:县财政局 2024-08-02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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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珠海鼎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园屏西十路8号

  邮编:519000

  法定代表人:张怀祥

  联系电话:18826909739

  被投诉人1:平江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方式:18007309060

  被投诉人2: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江县城关镇育才路党校正对面电梯房5楼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方式:18075701300

  投诉人因不满被投诉人平江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7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向我局提出投诉,7月15日我局依法受理。7月24日我局向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出协助调查函,于8月1日收到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回复函 。现已审理终结。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接受平江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平江县进村入户管网工程水表采购项目(平财采计[2024]000122号),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2737392.80元,包1预算金额3703629.60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2024年 5月28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6月21日在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二、  投诉事项及被投诉人答复

  (1)投诉人就“招标文件第四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二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公告中标人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行业知名大型企业,从业人数已达大型企业标准,不符合本次投标资格要求即中小企业投标资格。”提出投诉。

  被投诉人答复称:根据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投标文件现有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承诺,以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013号)文件,该企业为中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贵司提出的质疑不成立。

  三、事实查明与认定

  1、针对投诉人投诉的第(1)项,我局查明:根据我局8月1日收到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回复函,回复函中认定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型企业。

  四、 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投诉人投诉的第(1)项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以内向平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送达回证

  平江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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